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头等大事。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四中全会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
要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宽广视角,认识和把握全会及其主题的意义。在我们党成立近百年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年的历程中,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民过上了越来越美好的生活。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中国之治”的客观现实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科学制度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这可以从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几件大事进一步得到充分印证。国庆70周年系列活动,集中展示了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充分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这是新时代党的又一次自我革命,广大党员干部在坚守和践行初心使命上产生强烈共鸣,人民群众也由此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事实胜于雄辩,我们在交换比较反复中更加坚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我们党实现新时代历史使命、推动国家不断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正是基于这样的历史积淀、实践基础、理论认知,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阐明了必须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充分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准确把握、认真落实四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四中全会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有着特殊意义和重要要求,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会《决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有理论上的新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新要求,通篇对我们都有重要指导意义。有些部分的内容具有直接指导意义,比如,“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的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等,都是我们工作中的重大原则、重点任务、重要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更是与纪检监察工作直接相关。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次全会将两方面贯通起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方面加以重点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将监督工作、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考量,体现了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殷切期望。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这些部署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
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重大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厚历史底蕴、丰富实践成果和巨大生命力,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四个自信”,包括坚定对监督制度体系、反腐败体制机制的自信。要强化制度意识,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都要自觉对标对表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确保不出偏差。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在制度执行上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涉及制度层面的大是大非问题,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能有丝毫含糊。
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保障执行,就是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促进完善发展,就是发挥职能作用,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使各项制度日益健全、不断发展,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把公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地、实在地体现在《决定》明确的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13个方面制度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我们国家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的全过程,体现在不断提高治理能力的全过程,也体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全过程。
与时俱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各项制度创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指向和工作要求是一致的。要适应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自觉促进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与完善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相协调。健全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形成合力。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制度能力建设,以制度建设保障纪检监察铁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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