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主体责任 用好巡察利剑

山西省晋中市委书记 赵建平

发布者:魏文杰发布时间:2020-06-04浏览次数:152

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近年来,山西省晋中市委坚决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用好巡察利剑,深化党内监督,以巡察工作新成效,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守政治监督定位

督促做到“两个维护”。出台《中共晋中市委关于加强政治监督二十五条(试行)》,部署重点巡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贯彻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地生根情况、党的政治路线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充分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推动净化政治生态。通过巡察,督促各级各部门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日常、做到前面。针对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不良习惯、不实作风,及时反馈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早治早防,更好地维护生态、保护干部。

树立明确政治导向。强调巡察要以发现问题为生命线、以推动解决问题为落脚点,对巡察发现某市直单位管理混乱问题,市委专门责成相关部门联合行动,既深入查核了解相关人员违规违纪问题,又推动解决该单位拖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问题。同时,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通过巡察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为干部“卸包袱”。

精心组织市县巡察

放大“统”的优势。针对“县小人熟”问题,统筹重组县级巡察组,着力破解人情干扰。针对个别县委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推进力度不大等问题,市委及时部署召开推进会,晾晒各县成绩单,责令限期整改,做实做细统筹巡察各个环节。

探索“延”的路径。针对城郊型情况复杂的村社,抽调本地乡镇、县直部门熟悉农村工作的人员组成巡察小组,编入统筹巡察组;针对资源型经济体量较大的村社,由县委抽调乡镇纪检、组织和其他部门人员组成巡察组,市级巡察机构派出督导组,对县级巡察组进行督导,确保工作实效;针对山区贫困型情况相对简单的村社,依托统筹巡察组巡乡带村开展。

强化“改”的成效。推进未巡先改,明确每轮巡察前将之前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提前告知被巡察党组织,让其早打“预防针”;推进边巡边改,省市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期间,发现部分医院医疗服务收费存在突出问题后,立即在医保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推进以巡促改,巡察发现某市属部门党组存在班子成员“捞钱”等问题,反馈后留出10天时间让其主动交代问题,在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时予以考虑,对心存侥幸想蒙混过关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着力强化巡察保障

书记亲力亲为。作为本市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自觉把巡察纳入全市工作大局一起谋划,直接审定每轮巡察建议名单,认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见人见事直指问题。市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要求11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列席会议,共同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使巡察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书记工程”。

营造监督氛围。市委将巡察发现典型案例制成专题片,使巡察的震慑力、制度的约束力、政策的感召力、教育的影响力深度融合;针对巡察发现一些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出台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政治监督、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四个“二十五条”,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整体氛围,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锻造巡察铁军。始终把健全完善巡察机构、选优配强巡察队伍作为推进市县巡察高质量发展的第一保障,研究审定巡察人员“优进优出”相关意见,明确对巡察干部要在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精神激励上做到“三个倾斜”,评为优秀的在提拔使用、工作调动等方面优先考虑,评为不称职的及时调整,真正使每名参巡干部都能在巡察中得到党性锤炼、业务提炼、作风锻炼。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