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政治巡察 推进从严治党

党组书记、副局长 赵炜

发布者:魏文杰发布时间:2016-06-14浏览次数:37

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政治巡察的要求落到实处

当前,国家税务总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巡视工作的最新要求是,“要体现政治巡视”。落实到新疆地税局系统,就是要求在巡察工作中体现政治巡察。具体而言:一是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政治巡察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五大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督促他们抓好整改落实。三是要始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震慑极少数触动大多数“紧”起来,以严肃政治纪律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以从严监督推动建章立制“实”起来,从而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开展内部巡察,具有内部监督的特征,为的是能在内部解决问题,使系统的党风、政风不偏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所以,开展巡察工作,要结合部门实际,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准确把握上级要求与地税巡察的关系,二是切实理顺惩治威慑与教育防控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关系。

巡察组要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是落实巡察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合理安排部署,聚焦巡察问题和重点;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成员担负着承办任务、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的职责。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准备要细、了解要深、问题要准、工作要实、报告要精、纪律要严”,保质保量地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巡察工作要聚焦主线主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巡察要重点突出落实组织收入原则、营改增等税制改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国家各项重大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见到成效。同时,要科学把握税务机关是经济管理、行政执法和窗口服务单位的特点,将干部选拔任用、税收征管工作、金税三期工程的推动、绩效管理和津补贴的规范等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问题纳入巡察范围,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和廉洁从税。

同时,要用好巡察成果。一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惩处,绝不手软,果断处理,正风肃纪;二是对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要“咬耳朵”、“扯袖子”、“踩刹车”,防微杜渐、防患未然;三是对班子不团结,形不成合力,搞无原则纠纷的,尤其是两个主要领导不团结、行动不一、各吹各号、不敢负责的,要及时调整;四是要善于发现和考察干部,对巡察中发现的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作为、敢担当的干部,要形成书面材料,积极向党组推荐。

巡察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巡查干部。巡察干部要用严的标准、铁的纪律要求自己,守住廉洁自律的行为底线,自觉向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高标准看齐,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带头做遵章守纪的标杆和典范。  

  


来源:中国税务报2016-06-14